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问题解读

  1、什么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国家从事业单位整体管理的需要出发,从适应各个层次事业单位,适应各个层次的岗位出发,将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明确各类岗位通用的岗位等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将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对应到相应的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管理。

2、岗位设置的政策依据?

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

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

③《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

④《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

⑤《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

⑥《上海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72号)。

⑦《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3、实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目的?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事业单位改革是综合配套性改革,中央将从机构分类、财政政策、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五个方面配套推进改革。

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目的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一是改变事业单位沿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管理的传统做法,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二是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相配套。

4、实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意义?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践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

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更是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改革与实施。做好这项工作对整体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实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背景?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是2006年开始的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组成部分。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方式。

第一步,工资套改工作。在2006年,事业单位所有人员按照文件套改了工资,薪级工资已经到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工资按照岗位等级兑现,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按照相应岗位级别的最低等级兑现。

第二步,就是目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即岗位设置完成后专业技术人员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第三步,绩效工资的核定。国务院2009年9月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一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二是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三是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6、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事改企”有明确时间表并已启动转制程序的事业单位,不列入实施范围。集团“四电”须分别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印刷厂不纳入范围。具体实施对象是所有“四电”事业编制20091231日时在册员工。

7、岗位设置的原则?

(1)按需设岗。事业单位应按单位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内,确定本单位所需各类岗位的数量、名称、职责、任职条件、目标任务和岗位等级。

(2)科学高效。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在做好岗位调查和岗位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岗位设置。岗位设置要体现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要求,做到层次分明、结构合理。

(3)动态调整。事业单位应依据社会事业发展、单位功能调整的要求,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内,根据需要对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增强公益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岗位设置与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

(4)依法管理。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具有约束力。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岗位设置。

8、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主要内容?

(1)岗位类别设置管理;(2)岗位等级设置管理;(3)岗位结构比例设置管理;(4)岗位设置核准制度;(5)岗位设置管理体制。

9、集团应设置哪些类型岗位?

按上级文件精神,集团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0、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如何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1、管理岗位等级如何设置?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岗位数量,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和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集团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管理岗位。

12、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如何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现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3、岗位总量与各类岗位结构比例的设置?

岗位总量设置必须以核准的编制内人员数为准。集团岗位类别结构比例为: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9%;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20%;工勤技能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

14、管理岗位的等级结构比例?

集团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设置,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批准执行。

15、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结构比例?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6、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一、二、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25%左右。一、二级岗位占总量的比例控制在5%左右。

17、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主要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

专技高、中、初级的基本条件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执行。

高、中、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条件,按照上级规定以及行业指导意见,综合考虑岗位职责、专业技术水平等要素确定。

18、岗位设置与工资有什么关系?

按照2006年7月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在2006年工资套改中薪级工资已落实到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工资按岗位等级已经兑现,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是按照相应岗位级别的最低等级兑现的。因此,此次岗位设置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以2006年出台的岗位工资标准按受聘岗位兑现岗位工资。

19、岗位设置与聘用后岗位工资有多大的变化?

由于2006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全部定为相应岗位级别的最低等级,因此岗位级别发生变化的人员其岗位工资才会相应调整,如某副教授此次受聘到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其岗位工资便从七级(930元/月)变为六级(1040元/月);如其仍受聘专业技术岗七级岗位,则岗位工资不改变。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分级

 

管理岗位工资分级

职务

岗位等级

岗位工资

职务

岗位等级

岗位工资

正高级

1

2800

正部

1

2750

2

1900

副部

2

2130

3

1630

正局

3

1640

4

1420

副局

4

1305

副高级

5

1180

正处

5

1045

6

1040

副处

6

850

7

930

正科

7

720

中级

8

780

副科

8

640

9

730

科员

9

590

10

680

办事员

10

550

初级

11

620

 

 

 

12

590

 

 

 

13

550

 

 

 

20、所任职务与年限的计算标准?

集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办法所指的“现任行政职务”、“现聘专业技术职务”及“现工勤技能名称”是指本人2009年12月31日时的现实情况。“连续聘任年限”为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实足连续聘用时间,其中应扣除全日制读书等不计算聘任年限的部分。比如,某人于2005年4月起至今受聘副教授,则其副教授连续任职年限为4年9个月(截止2009年12月31日)。

 21、岗位工资的兑现时间?

根据市人保局有关文件规定,本次岗位工资的兑现对象仅限于受聘到高一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次岗位设置工作完成,经市教委和市人保局审核同意,并签订聘用合同后,相关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可从2010年1月1日起兑现新聘岗位等级工资待遇。

22、内部退养人员的岗位认定?

根据文件精神,经批准的退养人员,在首次进行岗位设置时,由单位对其认定一次岗位等级,占单位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内部退养期间,不再调整岗位等级。

23、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认定?

根据市人保局有关文件规定,对2010年1月1日起至今的退休人员纳入在职人员范围一并设置。对2006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将给予一次岗位认定的机会,如认定的岗位等级高于本人退休前的等级,可以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并重新核定退休费,具体办法待上级部门明确后另行实施。

24、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施程序?

①准备阶段:建立工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组织业务培训 (2010年10月)

②实施阶段:

第一,动员部署、初拟《岗位设置方案》及系列材料、广泛听取意见、领导集体讨论

(2010年11月)

第二,《岗位设置方案》上报教委预审、反馈、修改,再报人保局核准(2010年12月)

第三,拟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包括岗位分布、岗位说明书、任职条件、聘任办法、实施步骤等)、广泛听取意见、领导集体讨论,报教委备案 (2011年1-3月)

第四,开展岗位聘用:公布实施方案,聘用上岗、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 (2011年4月)

第五,岗位认定、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2011年5月)

第六,总结阶段:完成书面总结,建立健全相关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度(2011年6月)

集团组织、人力资源部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