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关于所属各单位(部门)经费支出授权审批人变动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沪远教(2009)12号文发布的《上海远程教育集团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的若干规定》中第五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集团经费开支的审批除特别规定外,1万元及以下由集团所属各事业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审批;1万元以上至10万元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批,如遇岗位人员变动,由继任人自然接替。现结合集团及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2009年岗位聘任结果,对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部分经费支出授权审批人进行了调整(见附件),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及所属各单位(部门)经费支出审批权限表

上海远程教育集团

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及所属各单位(部门)经费支出审批权限表(略)

注: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集团其他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