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供稿 2024-02-22

各单位、部门,各分校: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具体申报要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的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220/c431033-40180198.html)。

二、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前21家出版社)推荐的申报项目,所有材料由出版社审核和邮寄。由指定推荐出版机构(后6家增补出版社)推荐的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申报至市哲社办,如超出名额,市哲社办将进行评审后择优上报。

三、本次《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417日。网络申报的同时,各负责人务必在2024417日之前向科研处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审查合格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一式2份(含1份原件)、《成果概要活页》一式6份、成果书稿一式6份。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

2.《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使用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科研处:

顾凤佳021-25653982    陈劲良021-25653936

材料报送地址:国顺路288号行政楼301


科研处

2024222



附件1. 指定出版机构名单.docx

附件2.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doc

附件3.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成果概要活页.doc

附件4.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附件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